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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
功能性委員會
治理運作與內部稽核
公司政策相關
Board of Directors
董事會
介紹董事會成員及其職責,確保公司策略方向與治理品質。
董事會組織與權責
董事會
為建立良好的董事會治理制度,擁有健全的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本公司遵循「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二條之規範,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定期針對公司營運計畫、重要財務業務報告、內部稽核業務及其他重要事項進行議事。
董事會職責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聚賢提倡並尊重董事會多元政策,根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如: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及專業知識與技能(如: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聚賢亦以上述多元化方針為依歸。
現任董事會由 9 位董事組成,皆為本國籍且均具備豐富經營管理、領導決策及相關產業知識,學經歷包含財務、管理、行銷...等,相關專業領域說明及年齡分布請詳下表。本公司 9 位董事中包含 3 位女性董事,有注重董事成員之性別平等,已達成董事會多元的具體管理目標。
聚賢研發董事會的職責涵蓋了企業經營的多面向,旨在保護企業和投資者的利益,為企業的長期發展提供指導和支持,其職責如下:
- 確定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和目標,為企業的發展方向和目標提供指導和支持。
- 監督企業的經營和管理,確保企業的經營活動符合法律法規和道德標準,以及董事會的決策。
- 監督企業的財務狀況,確保企業的財務報表真實、準確、完整,並提供財務風險管理和投資決策的建議。
- 確保企業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系統有效運作,預防和減少企業風險,保護企業和投資者的利益。
- 監督企業的社會責任和永續發展,確保企業在經濟、社會和環境等方面的永續責任得到履行,為股東、員工、客戶和社會創造價值。
- 選任、監督和評估企業高階經理人,確保公司的管理者具有適當的專業能力和道德操守,可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提供有力的管理支持。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本公司提倡並尊重董事會多元政策,根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如: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及專業知識與技能(如: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本公司亦以上述多元化方針為依歸,於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 20 條及「董事選任程序」第 3 條之規定,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 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營運判斷能力。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 9 位董事組成(包含 4 位獨立董事),皆為本國籍且均具備豐富經營管理、領導決策及相關產業知識,學經歷包含財務、管理及行銷等,相關專業領域說明及年齡分布請詳下表。本公司 10 位董事中具員工身份之董事 3 位,占比為 33%,另外女性董事 3 位,占比為 33%,本公司注重董事成員之多元及性別平等,已達成本公司董事會多元化的具體管理目標。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如下:
姓名
基本組成
性別
年齡
兼任本公司員工
專業背景及能力
財務會計
創業投資
行銷科技
經營管理
領導決策
產業知識及營運判斷
危機處理及國際觀
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董事
鉌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國強
性別
男
年齡
51-60
基本組成
專業背景及能力
-
董事
廖佩君
性別
女
年齡
41-50
基本組成
專業背景及能力
-
-
-
董事
鄭惠芸
性別
女
年齡
31-40
基本組成
專業背景及能力
-
-
-
董事
陳勝標
性別
男
年齡
61-70
基本組成
-
專業背景及能力
-
董事
陳偉鈞
性別
男
年齡
41-50
基本組成
專業背景及能力
-
-
-
董事
李增華
性別
男
年齡
51-60
基本組成
-
專業背景及能力
-
董事
邱奕賢
性別
男
年齡
41-50
基本組成
-
專業背景及能力
-
-
-
-
董事
楊維如
性別
女
年齡
51-60
基本組成
-
專業背景及能力
-
-
董事
謝登隆
性別
男
年齡
71-80
基本組成
-
專業背景及能力
-
-
-
-
董事會成員及簡歷
董事會 9 位成員除在本公司擔任重要職務外,亦於多家企業、基金會及跨領域組織擔任要職,涵蓋工程技術、再生能源、投資管理與教育等領域。此多元的專業組合,有助公司在策略決策、營運治理與永續發展上保持穩健與前瞻性,並提升公司在產業生態系中的整合能力與競爭優勢。
姓名
本公司任職職務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董事會成員簡歷
董事
曾國強
本公司任職職務
董事長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公益信託 - 生生不息教育基金 共同發起人
酈天再生能源(有)公司 董事長
聚酈永續(股)公司 董事長
鉌豐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懿善投資(股)公司 董事
董事
廖佩君
本公司任職職務
董事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公益信託 - 生生不息教育基金 共同發起人
聚酈永續(股)公司 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昱佳投資(有)公司 董事
董事
鄭惠芸
本公司任職職務
董事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鵬崴投資(有)公司
董事
陳勝標
本公司任職職務
董事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公益信託 - 生生不息教育基金 共同發起人
哲毅機電工程(股)公司 董事長
竹勝投資(有)公司 董事長
大謙建設(股)公司 董事
璞玉建設(股)公司 董事
新竹高爾夫俱樂部(股)公司 董事
聚酈永續(股)公司 監察人
竹勝科技工程(股)公司 監察人
董事
陳偉鈞
本公司任職職務
董事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哲毅機電工程(股)公司 執行副總
董事
謝登隆
本公司任職職務
獨立董事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東海大學高階經營在職碩士專班(EMBA) 兼任副教授
董事
楊維如
本公司任職職務
獨立董事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朝陽科技大學會計系 副教授
董事
李增華
本公司任職職務
獨立董事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威陸管理顧問(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暨總經理
董事
邱奕賢
本公司任職職務
獨立董事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所長
為建立良好的董事會治理制度,擁有健全的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本公司遵循「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二條之規範,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定期針對公司營運計畫、重要財務業務報告、內部稽核業務及其他重要事項進行議事。
排序
檔案名稱
下載
薪資報酬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
建立公平透明、以績效為基礎的薪酬制度
薪資報酬委員會負責制定並審查公司董事與高階管理層的薪酬政策,確保制度具市場競爭力並符合公司治理原則。委員會定期檢視薪酬結構,以維持獎酬機制之合理性與透明度,並支持公司永續經營目標。
職責、職權範圍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但有關監察人薪資報酬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以監察人薪資報酬經公司章程訂明或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辦理者為限:
-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
-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上述職權之履行以下列原則為之:
- 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績效評估結果、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合理性。
-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酬勞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 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應考量其合理性,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宜與財務績效表現重大悖離,如有獲利重大衰退或長期虧損,則其薪資報酬不宜高於前一年度,若仍高於前一年度,應於年報中揭露合理性說明,並於股東會報告。
- 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前二項所稱之薪資報酬,包括現金報酬、認股權、分紅入股、退休福利或離職給付、各項津貼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之措施;其範疇應與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中有關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酬金一致。
本公司子公司之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事項如依子公司分層負責決行事項須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定者,應先經本委員會提出建議後,再提交董事會討論。
委員會成員資料
請參考以下委員會成員資料,包含專業資格與經驗、獨立性情形、以及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姓名
本公司任職職務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性情形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委員會成員資料
姓名
召集人:李增華
本公司任職職務
獨立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具有財經、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須之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取得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博士。
- 擔任東海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兼任副教授。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獨立性情形
所有獨立董事皆符合下述情形:
-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2 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相關規定。
-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無持有公司股份。
- 最近二年無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1
姓名
楊維如
本公司任職職務
獨立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具有財經、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須之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取得美國雪城大學會計碩士。
- 擔任朝陽科技大學會計系副教授。
- 具備台灣與美國紐約州會計師專業證照。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獨立性情形
所有獨立董事皆符合下述情形:
-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2 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相關規定。
-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無持有公司股份。
- 最近二年無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1
姓名
謝登隆
本公司任職職務
獨立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具有財經、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須之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取得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博士。
- 擔任東海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兼任副教授。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獨立性情形
所有獨立董事皆符合下述情形:
-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2 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相關規定。
-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無持有公司股份。
- 最近二年無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3
委員會委員簡歷
請參考以下委員會委員簡歷,包含主要學歷以及工作經歷:
姓名
主要學歷
工作經歷
董事會成員簡歷
姓名
謝登隆
主要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博士
工作經歷
- 東海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主任(3 年)
- 東海大學管院 EMBA 主任(6 年)
姓名
楊維如
主要學歷
雲林科技大學財務金融博士
工作經歷
- 坤悅開發(5206)監察人(2015/6-2020/6)
- 具備美國及台灣會計師執照
姓名
李增華
主要學歷
中興大學會計系
工作經歷
- 安永事務所審計組組長(3 年)
- OTC 上櫃審查及監理專員(9 年)
- 威剛(3260)財務長(13 年)投資長(3 年)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之稽核單位定期皆會提供獨立董事公司內部查核之稽核報告,並透過董事會報告最新的稽核情形,獨立董事並得隨時查閱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執行狀況,若對本公司相關之作業有疑問,可立即與相關單位主管溝通並進行檢討改進。另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方面,會計師至少於每年查核前後期間,就查核計劃、執行情形及結果報告,並說明獨立性及法規變動,若獨立董事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等狀況有任何疑問,得隨時與本公司會計師溝通,並指導本公司相關單位進行檢討改進。
組織架構
薪資報酬委員會由董事會下設,主要由獨立董事及具備專業背景之董事組成,以確保決策的客觀性與獨立性。委員會依職權審議董事及管理階層之薪資報酬政策、績效評估與薪酬結構,並定期召開會議提出建議與報告。透過明確的組織分工與審議流程,確保薪酬制度與公司營運目標及治理原則一致,並兼顧市場競爭力與企業永續發展。
委員會運作情形
請參考以下委員會運作情形,包含實際出席次數、委託出席次數、實際出席率等數據統計: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委員會運作情形
職稱
召集人
姓名
李增華
實際出席次數 (B)
9
委託出席次數
0
實際出席率 (%) (B/A)
100%
備註
第一屆
職稱
委員
姓名
楊維如
實際出席次數 (B)
9
委託出席次數
0
實際出席率 (%) (B/A)
100%
備註
第一屆
職稱
委員
姓名
謝登隆
實際出席次數 (B)
9
委託出席次數
0
實際出席率 (%) (B/A)
100%
備註
第一屆
建立公平透明、以績效為基礎的薪酬制度
薪資報酬委員會負責制定並審查公司董事與高階管理層的薪酬政策,確保制度具市場競爭力並符合公司治理原則。委員會定期檢視薪酬結構,以維持獎酬機制之合理性與透明度,並支持公司永續經營目標。
職責、職權範圍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但有關監察人薪資報酬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以監察人薪資報酬經公司章程訂明或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辦理者為限:
-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
-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上述職權之履行以下列原則為之:
- 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績效評估結果、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合理性。
-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酬勞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 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應考量其合理性,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宜與財務績效表現重大悖離,如有獲利重大衰退或長期虧損,則其薪資報酬不宜高於前一年度,若仍高於前一年度,應於年報中揭露合理性說明,並於股東會報告。
- 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前二項所稱之薪資報酬,包括現金報酬、認股權、分紅入股、退休福利或離職給付、各項津貼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之措施;其範疇應與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中有關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酬金一致。
本公司子公司之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事項如依子公司分層負責決行事項須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定者,應先經本委員會提出建議後,再提交董事會討論。
委員會成員資料
請參考以下委員會成員資料,包含專業資格與經驗、獨立性情形、以及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姓名
本公司任職職務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性情形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委員會成員資料
姓名
召集人:李增華
本公司任職職務
獨立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具有財經、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須之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取得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博士。
- 擔任東海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兼任副教授。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獨立性情形
所有獨立董事皆符合下述情形:
-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2 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相關規定。
-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無持有公司股份。
- 最近二年無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1
姓名
楊維如
本公司任職職務
獨立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具有財經、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須之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取得美國雪城大學會計碩士。
- 擔任朝陽科技大學會計系副教授。
- 具備台灣與美國紐約州會計師專業證照。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獨立性情形
所有獨立董事皆符合下述情形:
-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2 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相關規定。
-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無持有公司股份。
- 最近二年無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1
姓名
謝登隆
本公司任職職務
獨立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具有財經、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須之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取得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博士。
- 擔任東海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兼任副教授。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獨立性情形
所有獨立董事皆符合下述情形:
-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2 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相關規定。
-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無持有公司股份。
- 最近二年無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3
委員會委員簡歷
請參考以下委員會委員簡歷,包含主要學歷以及工作經歷:
姓名
主要學歷
工作經歷
董事會成員簡歷
姓名
謝登隆
主要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博士
工作經歷
- 東海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主任(3 年)
- 東海大學管院 EMBA 主任(6 年)
姓名
楊維如
主要學歷
雲林科技大學財務金融博士
工作經歷
- 坤悅開發(5206)監察人(2015/6-2020/6)
- 具備美國及台灣會計師執照
姓名
李增華
主要學歷
中興大學會計系
工作經歷
- 安永事務所審計組組長(3 年)
- OTC 上櫃審查及監理專員(9 年)
- 威剛(3260)財務長(13 年)投資長(3 年)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之稽核單位定期皆會提供獨立董事公司內部查核之稽核報告,並透過董事會報告最新的稽核情形,獨立董事並得隨時查閱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執行狀況,若對本公司相關之作業有疑問,可立即與相關單位主管溝通並進行檢討改進。另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方面,會計師至少於每年查核前後期間,就查核計劃、執行情形及結果報告,並說明獨立性及法規變動,若獨立董事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等狀況有任何疑問,得隨時與本公司會計師溝通,並指導本公司相關單位進行檢討改進。
組織架構
薪資報酬委員會由董事會下設,主要由獨立董事及具備專業背景之董事組成,以確保決策的客觀性與獨立性。委員會依職權審議董事及管理階層之薪資報酬政策、績效評估與薪酬結構,並定期召開會議提出建議與報告。透過明確的組織分工與審議流程,確保薪酬制度與公司營運目標及治理原則一致,並兼顧市場競爭力與企業永續發展。
委員會運作情形
請參考以下委員會運作情形,包含實際出席次數、委託出席次數、實際出席率等數據統計: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委員會運作情形
職稱
召集人
姓名
李增華
實際出席次數 (B)
9
委託出席次數
0
實際出席率 (%) (B/A)
100%
備註
第一屆
職稱
委員
姓名
楊維如
實際出席次數 (B)
9
委託出席次數
0
實際出席率 (%) (B/A)
100%
備註
第一屆
職稱
委員
姓名
謝登隆
實際出席次數 (B)
9
委託出席次數
0
實際出席率 (%) (B/A)
100%
備註
第一屆
建立公平透明、以績效為基礎的薪酬制度
薪資報酬委員會負責制定並審查公司董事與高階管理層的薪酬政策,確保制度具市場競爭力並符合公司治理原則。委員會定期檢視薪酬結構,以維持獎酬機制之合理性與透明度,並支持公司永續經營目標。
職責、職權範圍
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但有關監察人薪資報酬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以監察人薪資報酬經公司章程訂明或股東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辦理者為限:
-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
-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上述職權之履行以下列原則為之:
- 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績效評估結果、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合理性。
-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酬勞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 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應考量其合理性,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宜與財務績效表現重大悖離,如有獲利重大衰退或長期虧損,則其薪資報酬不宜高於前一年度,若仍高於前一年度,應於年報中揭露合理性說明,並於股東會報告。
- 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前二項所稱之薪資報酬,包括現金報酬、認股權、分紅入股、退休福利或離職給付、各項津貼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之措施;其範疇應與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中有關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酬金一致。
本公司子公司之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事項如依子公司分層負責決行事項須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定者,應先經本委員會提出建議後,再提交董事會討論。
委員會成員資料
請參考以下委員會成員資料,包含專業資格與經驗、獨立性情形、以及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姓名
本公司任職職務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性情形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委員會成員資料
姓名
召集人:李增華
本公司任職職務
獨立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具有財經、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須之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取得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博士。
- 擔任東海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兼任副教授。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獨立性情形
所有獨立董事皆符合下述情形:
-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2 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相關規定。
-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無持有公司股份。
- 最近二年無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1
姓名
楊維如
本公司任職職務
獨立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具有財經、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須之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取得美國雪城大學會計碩士。
- 擔任朝陽科技大學會計系副教授。
- 具備台灣與美國紐約州會計師專業證照。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獨立性情形
所有獨立董事皆符合下述情形:
-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2 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相關規定。
-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無持有公司股份。
- 最近二年無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1
姓名
謝登隆
本公司任職職務
獨立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具有財經、會計及公司業務所須之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 取得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博士。
- 擔任東海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兼任副教授。
-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
獨立性情形
所有獨立董事皆符合下述情形:
-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2 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相關規定。
- 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無持有公司股份。
- 最近二年無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3
委員會委員簡歷
請參考以下委員會委員簡歷,包含主要學歷以及工作經歷:
姓名
主要學歷
工作經歷
董事會成員簡歷
姓名
謝登隆
主要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博士
工作經歷
- 東海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主任(3 年)
- 東海大學管院 EMBA 主任(6 年)
姓名
楊維如
主要學歷
雲林科技大學財務金融博士
工作經歷
- 坤悅開發(5206)監察人(2015/6-2020/6)
- 具備美國及台灣會計師執照
姓名
李增華
主要學歷
中興大學會計系
工作經歷
- 安永事務所審計組組長(3 年)
- OTC 上櫃審查及監理專員(9 年)
- 威剛(3260)財務長(13 年)投資長(3 年)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本公司之稽核單位定期皆會提供獨立董事公司內部查核之稽核報告,並透過董事會報告最新的稽核情形,獨立董事並得隨時查閱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執行狀況,若對本公司相關之作業有疑問,可立即與相關單位主管溝通並進行檢討改進。另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方面,會計師至少於每年查核前後期間,就查核計劃、執行情形及結果報告,並說明獨立性及法規變動,若獨立董事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等狀況有任何疑問,得隨時與本公司會計師溝通,並指導本公司相關單位進行檢討改進。
組織架構
薪資報酬委員會由董事會下設,主要由獨立董事及具備專業背景之董事組成,以確保決策的客觀性與獨立性。委員會依職權審議董事及管理階層之薪資報酬政策、績效評估與薪酬結構,並定期召開會議提出建議與報告。透過明確的組織分工與審議流程,確保薪酬制度與公司營運目標及治理原則一致,並兼顧市場競爭力與企業永續發展。
委員會運作情形
請參考以下委員會運作情形,包含實際出席次數、委託出席次數、實際出席率等數據統計: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委員會運作情形
職稱
召集人
姓名
李增華
實際出席次數 (B)
9
委託出席次數
0
實際出席率 (%) (B/A)
100%
備註
第一屆
職稱
委員
姓名
楊維如
實際出席次數 (B)
9
委託出席次數
0
實際出席率 (%) (B/A)
100%
備註
第一屆
職稱
委員
姓名
謝登隆
實際出席次數 (B)
9
委託出席次數
0
實際出席率 (%) (B/A)
100%
備註
第一屆
Governance & Internal Audit
治理運作與內部稽核
說明治理主管的角色,負責法遵、資訊透明與治理制度的推動。
公司治理現況
檔案下載
內部稽核
公司治理現況
強化董事會運作,完善公司治理機制
本公司為落實良好的公司治理,提升董事會效能,於 113 年 03 月 29 日董事會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113 年 07 月 31 日經董事會通過由財務長徐珷宗先生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帶領及營運管理部進行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辦理及提供董事支援,職權範圍包括:
-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 評估及投保合宜之董事責任保險。
- 其他依公司章程所訂定之事項。
主管進修情形
請參考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姓名
職稱
進修機構
課程名稱
進修日期
上課時數
主管進修情形
姓名
徐珷宗
職稱
公司治理主管
進修機構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課程名稱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持續進修班專業研習課程
進修日期
114/07/17 - 18
上課時數
12 小時
進修機構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課程名稱
全球趨勢分析-風險與機會
進修日期
114/09/17
上課時數
3 小時
進修機構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課程名稱
企業員工獎酬策略與工具運用探討
進修日期
114/09/17
上課時數
3 小時
內部稽核
強化治理機制,確保營運透明與效率
本公司設立內稽內控辦公室直屬董事會,稽核主管之任免須提交給董事會決議,稽核工作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內部稽核報告除了例行會議報告的產出外,稽核主管應視實際狀況定期向董事長報告,以協助管理階層預見潛在的控制弱點,提前因應改善。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執行,以及內部控制檢查,乃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辦理。
內部稽核組織及目的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其設立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本公司內稽內控辦公室依組織規模、業務狀況、管理需要,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人員及設置職務代理人,稽核單位定期向董事報告稽核業務。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係依據相關人事規章之規定辦理。
稽核範圍
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檢查,並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內部稽核工作包括檢查及評估公司內各部門內部控制制度之妥當性與有效性、營運活動之效率及遵循程度與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
內部稽核職權
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檢查,並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內部稽核工作包括檢查及評估公司內各部門內部控制制度之妥當性與有效性、營運活動之效率及遵循程度與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
內部稽核對各單位執行稽核事務時,如有疑問可隨時向有關單位詳細查詢,並得調閱其帳簿、報表及有關之檔案,必要時得請其出具書面說明,被稽核單位人員應盡力協助。
稽核人員執行稽核之工作時,得調閱一切檔案,被稽核單位不得拒絕或隱匿,其屬機密性檔案應報稽核主管核准後始得調閱。
內部稽核得視需要進行專案稽核。
內部稽核之責任
- 依風險評估結果訂定年度稽核計畫,並提報董事會決議。
- 執行核准的年度稽核計畫,包含董事會要求之專案稽核事項或計畫。
- 追蹤內部控制異常事項之改善情形。
- 維持具備充分之知識、技能、經驗以及專業證照之專業稽核人員。
- 定期向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提報稽核活動之彙總結果。
- 提供諮詢服務協助管理階層達成公司目標。
- 其他法令規定應執行之事項。
內部控制自行檢查
稽核單位覆核公司各單位所執行的自行檢查,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及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並作為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提出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公司規章
誠信經營政策
供應商政策
資安管理政策
治理與誠信經營
聚賢研發秉著公司治理之精神,確保在公司治理制度的機制下,公司整體營運皆合法、公正、透明地運作,持續強化董事會職能,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以維護所有股東和利害關係人的權益。
誠信經營情形
本公司於 111 年 12 月 29 日經董事會通過「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最近一次修訂為 112 年 11 月 24 日,並經董事會通過。規章中訂有誠信經營相關之規定,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並於內部管理及外部商業活動中確認執行。總經理為推動企業誠信經營之召集人,並由營運管理部門負責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制定及監督執行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確保誠信經營守則之落實,並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112 年 7 月 22 日共識營活動安排安永圓方國際法律事務所對全體員工宣導「防範內線交易宣導」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總受訓時數 112 小時。
建立負責任供應鏈,促進永續合作發展
聚賢期盼與供應商攜手合作,共同實踐「共好」理念。因此,不僅嚴格要求供應商的品質、成本、交期、環境安全衛生等作為外,為確保在提供產品與服務的過程中,皆能符合環境面、社會面與公司治理面之各項規範與精神,本公司執行供應商評估、挑選與控管,並將供應商是否有意願協助本公司產品回收再利用納入考量,以實踐永續供應鏈目標。同時,本公司加強對承攬商的管制,制定「承攬商罰則手冊」,以維護紀律與執行懲戒措施,並定期進行稽核以確保執行的有效性。本公司於 2024 年簽訂陽光行為承諾書,前十大供應商之回收率為 100%。
